最近几年,数起警察过度执法致死的案件,成为美国社会关注的焦点,如2014年埃里克∙加纳被纽约市警察盘问时掐住脖子引发呼吸不适而死亡,涉案警察后来只是受到行政停职,因此引发各地大量不满群众游行示威;2014年密苏里州佛格森市的麦克∙布朗被警察从背后射杀,涉案警察被判正当防卫,引起了当地和美国各地长达数月的骚乱,导致多人伤亡,商家被毁坏;2015年马里兰州巴尔地摩市的弗雷迪∙格雷被带上警车后脊椎和颈部受到不明打击,陷入昏迷并于一周后死亡,警察和目击者对警察有无在逮捕过程中使用过度暴力各执一词,引发巴尔地摩市大型抗议集会并且演变为严重骚乱,马里兰州长只好宣布进入紧急状态,调动国民警卫队来平乱……
这几起轰动美国的案件有几个共同点,第一,受害者都是黑人男青年,贫穷而社会地位低;第二,受害者都被怀疑参与了不法活动(加纳被怀疑贩卖私烟,布朗抢劫小卖部,格雷身藏弹簧刀,见了警察就跑);第三,三人都是在逮捕过程中和警方发生暴力冲突而死亡;第四,则是施暴警察几乎都没有受到太严厉的惩罚(格雷案还在审理中)。民众对此反应激烈,不仅仅是因为这些恶性事件反映了美国社会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更因为警察中的害群之马让守法公民感到义愤填膺,为了不让更多无辜的人被少数披着警察外衣为非作歹的恶棍伤害,越来越多的美国人对警察部门施加更大的压力,要求违法必究。针对美国警察过度执法的现象,本文提出以下几个问题:
美国警察过度执法严重吗?
上述几起恶性事件只是美国警察过度执法的冰山一角,据民间组织统计,2015年被警察打死的美国平民高达900到1200人。据美国司法部的数据,2015年有大约76.5万雇员在美国各级警察部门工作,而2010年有大约6600多名警察被指行为不当,也就是说当年大约有0.08%的执法人员受到指控或调查,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执法使用暴力不当。警察的不当行为实际上包括了很多种,如用粗言秽语谩骂属于语言暴力,其目的和肢体暴力一样也是威胁和迫使嫌疑人就范,也会给无辜人士留下心理创伤。严刑逼供、非法搜查等,更是警察获取证据的常用手法,也常常会屈打成招甚至打死打残嫌犯,如去年德州黑人妇女桑德拉∙布兰德在被警察扣押期间吊死在牢房中,就被许多人怀疑她是被警察虐待而死。
美国警察身怀重型枪械,持极大的生杀权力,除暴安良是人们对他们的期待。一般来说,美国人并不敢和警察正面对抗,就是因为美国警察会毫不犹豫的开枪对付反抗的疑犯。子弹不长眼,错误难免发生,如这几个月在华人圈里闹得沸沸扬扬的纽约梁彼得警官误杀无辜过路黑人青年一案,就是因为梁警官精神过度紧张,上膛手枪不慎走火所致。更有克利夫兰市12岁小男孩莱斯因为当街玩弄假枪而被警察打死。这些不幸的悲剧都表明,警察常年精神压力巨大,意外频频发生。绷紧的神经让警察们常常以种族取人,所以黑人比白人被打死的几率高两到三倍,少数族裔男子也更容易被警察截停。而只有不到2/3被杀的黑人被怀疑犯下了暴力犯罪或者持有武器,其他被害人并没有明显的暴力倾向或者能力,有些人甚至是精神病患,并非有意拒捕。
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警察过度执法案件,当属1991年洛杉矶市警察对醉驾超速的黑人男子罗德尼∙金拳打脚踢一案,当时有目击者把事件过程录影并交给了电视台,其实这件事两方都有责任,可电视台删掉了金扑向警察的最初几秒影像,误导了舆论,导致后来警察被判正当防卫无罪后,洛杉矶爆发历史上最严重的打砸抢暴乱,导致55人丧生,经济损失达到10亿美元之巨。此案经过几年的反复重审,市政府付出了数以百万计的诉讼费,最后两名警察被判入狱30个月,金也获赔3.8百万美元。这件事影响巨大,也是因为涉及黑白种族矛盾。
美国警察果真草菅人命吗?
警察是个高强度、高压力、高危险的工种,在美国尤其如此:美国平民拥有2.7亿支枪械,警察只有不到90万支枪械。难怪美国警察总是荷枪实弹出动,谁知道嫌疑人会不会有枪而且先发制人呢?2015年有42名美国警察在岗位上因为枪击而牺牲,同时,更多警察因为执勤时的交通事故而丧生,2015年有52名。从1970年代后,警察牺牲的数字逐年下降,但也出现了报复性杀警的事件,如纽约市的刘文建和拉斐尔·拉莫斯警官在警车里被无辜打死,疑犯后来自杀身亡,他事前就声称要为布朗和加纳报仇。上千名纽约警察参加了两名警官的葬礼,少数人甚至当众抗议纽约市长,认为他纵容之前的反对警察的游行,激化了警民间的矛盾,而不顾警察每天在前线冒着生命危险保护民众的事实。
同时,研究也表明,在高速追捕疑犯后,警察的肾上腺素飙升,往往在逼停疑犯后控制不了情绪,发狂一样的痛殴甚至射杀疑犯,而这一切也往往因为美国电视台喜欢实时追踪报道高速追捕而被直升机上的镜头捕捉下来,成为警察过度执法的又一佐证,实际上属激情杀人,和警察本身的意图无关,更多的是因为警察的培训不足。
美国如何惩治警察过度执法?
无需讳言,为了让警官执法时不用瞻前顾后,美国法庭对于警官过度执法的判决历来比较宽松。甚至陪审团也倾向于同情警察,觉得他们毕竟代表着正义,且收入和工作的危险不成正比,宁愿相信警察的证言也不愿意相信那些在追捕中被杀的疑犯。《华盛顿邮报》和鲍林格林州立大学的研究称,2005年到2015年间,虽然有成千上万的人被警察打死,仅有54名警官因为执勤时打死无辜民众而受到惩罚。获刑的警察过度执法案件通常至少具备以下特点中的两个以上:被害人手无寸铁,从背后被打死,有录像证据,同僚举报,或是被发现伪造现场等。2016年初俄克拉荷马市警察郝兹克罗利用自己的警察身份强奸了数名黑人女子,而获判终身监禁,及2015年北查尔斯顿是警察斯雷杰从背后把一名黑人打死而被以谋杀起诉,是近几年惩罚最重的警察不当行为案件了。有些被惩戒的警察甚至在缓刑结束后,继续被其他警察部门聘用。
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无论疑犯有没有犯法,警察不能在不受威胁的情况下过度执法。警察一而再再而三的在杀人事件中全身而退,特别是白人警察杀黑人疑犯而无需承担责任,加深了人们对警察的不信任,严重破坏了警民感情。所幸的是今时不同往日,以往警察打死人,法庭判案只能依靠警察的一面之词,但在智能手机、社交媒体大行其道的今天,常用目击者将过程记录下来并广泛传播,如斯雷杰案就是因为路人的手机录像而真相大白的。
无论目击者如何给力,不能不承认绝大多数警察过度执法的案例都没有这样强有力的证据。于是2014年底奥巴马总统提议,国会应该授权司法部使用7千5百万美金购买5万台佩戴在警察胸前的录像仪,能比已经实施多年的警车录像仪更有效的记录案发情形。身前录像仪(BodyWorn Camera)是丹麦警察首先开始使用的,2005年在英国也开始广泛被采用,这些年来证明对于加强公众对警察的信心、迅速解决警民纠纷、减少对警察的人身伤害等都有很大的帮助。对100个美国人口最多的城市的调查表明,超过半数已经要求或者计划要求警察佩戴录像仪。公众对此表示欢迎,但是警察工会却表示疑虑,认为这样可能导致一些犯罪受害人如家暴受害者不敢报警,也可能因为黑客等问题暴露犯罪人的隐私。虽然还没有达成完全的一致,但是大家都认为全国需要有统一的政策,应该由第三方组织控制谁能接触到这些影像(如警察本身不能进入数据库修改影像),公诸于众应该和警方获得影像同步,这样才能达到公平、公正、公开。芝加哥黑人青年麦当劳从背后被警察打死一案,其警车录像在长达一年多以后才在电视上播放,此前警方已经悄无声息的赔偿给家属上百万美元了,这件事给芝加哥早已紧张的警民关系火上浇油,人们认为政府有意隐瞒事实。所以说有录像,还得马上公开才能取信于民。许多人也提出,需要完全独立的调查组来调查警察行为不当的问题,以免美国警察内部调查组(Internal Affairs Department)袒护同僚。
《国际先驱导报》刚发的文章